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631.至于关于人的救赎的双重归算的第一部分,即:基督功德的任意归算和由此救赎的归算,教条主义者或神学家有不同的看法。有些人认为,这种归算完全是由自由的能力或任意的权力实现的,是为那些外在或内在形式讨神喜悦的人发生的;而有些人认为,归算是预先知道的,并被赋予那些被注入恩典的人和那些可以添加这种信仰的人。然而,这两种观点都指向同一个目标,就像两只眼睛盯着同一块石头,或两只耳朵专注于同一首歌一样。乍一看,他们似乎走了不同的方向,或是有分歧的,但最终他们走到一起并串通一气,或得出同样的结果。因为既然两者都教导人在属灵事物上的绝对无能,并且属于人的一切都被排除在信仰之外,那么可推知,接受信仰的这恩典,无论是任意注入的,还是预先知道的,都与拣选是一样的;因为如果那被称为先在恩典的,是普遍的,那么人出于自己的某种能力的合作就会进来,或仍需要添加,这当然像麻风病一样被弃绝了。因此,人和木头或石头一样不知道,这信仰有没有出于恩典被赋予他,或当它被注入时,它的性质是什么;因为当人无法得到仁爱、虔诚、对新生活的渴望或追求、行善或作恶的自由能力时,没有任何迹象可以证明它的存在。那些证明信仰存在于人里面的迹象都是荒唐可笑的,它们与古人用鸟的飞行所作的占卜,占星家根据星星得到的预言,或赌徒通过掷骰子作出的选择没有什么不同。像这样的荒唐事和其它更荒唐的事,都源于主的归算公义的教义,这种教义与被称为公义的信仰一起被赋予所谓的选民。
41.不过,由于这与表象相反,所以若不加以证明,恐怕难以令人信服;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,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。人有五种外在感觉,就是触觉、味觉、嗅觉、听觉、视觉。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,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。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,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,它们才是主体;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味觉也一样;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;舌头是主体。嗅觉同样如此;众所周知,气味影响鼻孔,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,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。听觉同理,它似乎出自声源,但实际上在耳中,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;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。
视觉也是如此,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,视觉似乎在那里,但实际上在眼睛里,眼睛才是主体,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。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,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,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。由此明显可知,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,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,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。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;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,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。
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,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,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,无论之前还是之后,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。由此可知,视觉、听觉、嗅觉、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,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,它们就是器官本身;当器官受到影响时,感觉便产生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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